一圖了解酒駕修正案

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未來汽機車、自行車酒駕者均加重罰鍰,法條也新增「同車共責」、「加裝酒精鎖」與「懲罰性賠償」等條款,未來連坐懲罰同車者600元至3000元,而酒駕累犯、拒絕酒測累犯、酒駕致重傷與致死者,開車上路未安裝酒精鎖也將開罰。

駕駛人酒測值達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.05%以上
 汽車機車自行車
初犯3萬元 12萬元1萬5千元 9萬元

600元 1200元

拒酒測

加罰至2400元

18萬元 (拒酒測)
二度
(5年內)
12萬元9萬元
36萬元 (拒酒測)
累犯
(5年內)
以9萬元累加
18萬元 (拒酒測)
車輛當場保管
駕照吊扣 1 2年
吊銷 2 4年 (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肇事致人受傷者)
吊銷並不得再考領 (致人重傷或死亡)
同車共責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罰600元至3000元
年滿70歲、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不在此限
加裝酒精鎖汽車駕駛人因酒駕累犯、拒絕酒測累犯、酒駕致重傷與致死者,經重新考照後,若未加裝酒精鎖上路(車子當場移交保管)以及他人代吹解鎖者,罰6000元至1萬2千元。
懲罰性賠償汽車運輸業的職業駕駛人因執行職務,故意或過失傷害他人,受害者得向業者申請賠償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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