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未來汽機車、自行車酒駕者均加重罰鍰,法條也新增「同車共責」、「加裝酒精鎖」與「懲罰性賠償」等條款,未來連坐懲罰同車者600元至3000元,而酒駕累犯、拒絕酒測累犯、酒駕致重傷與致死者,開車上路未安裝酒精鎖也將開罰。
駕駛人酒測值達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.05%以上 | |||
汽車 | 機車 | 自行車 | |
初犯 | 3萬元 12萬元 | 1萬5千元 9萬元 |
600元 1200元 拒酒測 加罰至2400元 |
18萬元 (拒酒測) | |||
二度 (5年內) | 12萬元 | 9萬元 | |
36萬元 (拒酒測) | |||
累犯 (5年內) | 以9萬元累加 | ||
18萬元 (拒酒測) | |||
車輛 | 當場保管 | ||
駕照 | 吊扣 1 2年 | ||
吊銷 2 4年 (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肇事致人受傷者) | |||
吊銷並不得再考領 (致人重傷或死亡) | |||
同車共責 | 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罰600元至3000元 年滿70歲、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不在此限 | ||
加裝酒精鎖 | 汽車駕駛人因酒駕累犯、拒絕酒測累犯、酒駕致重傷與致死者,經重新考照後,若未加裝酒精鎖上路(車子當場移交保管)以及他人代吹解鎖者,罰6000元至1萬2千元。 | ||
懲罰性賠償 | 汽車運輸業的職業駕駛人因執行職務,故意或過失傷害他人,受害者得向業者申請賠償金。 |